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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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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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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下午深圳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闭幕后,深圳市检察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12月30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张玲)12月27日下午深圳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闭幕后,深圳市检察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一周年之际,深圳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的重要会议。市委书记王伟中代表市委常委会所作的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涵丰富、振奋人心,为深圳检察机关服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指明了重点和方向。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市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会把握市委全会的主题和深远影响。要深刻领会把握2019年深圳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坚定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的信心和决心,树立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全力保障营造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继续打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圳样本”,为我市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重要司法保障。要认真研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加强法律监督,确保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依法严格区分不同财产属性。认真研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刑事打击力度,促进优化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

会议要求,要全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在保障“双区驱动”中体现检察担当与作为、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要认真贯彻市委全会关于“加快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的要求,争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尽快出台关于支持深圳市检察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的指导意见,在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建设一流司法文明、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先行示范,努力将深圳检察机关打造成为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试验田”、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窗口”。要加快推进法律监督、环境公益诉讼地方立法,在优化创新监督方式、完善法律监督制度、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等方面为全国检察机关探索经验。要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主题,对照建设检察制度示范院的具体要求,一项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同发展,实现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共提升。

会议强调,要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内规章制度、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廉洁从检的典范。要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院领导班子与中层领导干部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对党建工作薄弱的要及时指正、加强辅导,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