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男”
是女性求职时
最不愿意看到的两个字
有一位高校应届生发现
学校微信群里发布的招聘需求
很多都“只限男生”


但即使找到了工作
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也依然存在



这些话是不是听着很耳熟?
尤其是随着二胎政策放开后
女性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
女性的就业权益亟需保障!
近年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入开展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强化妇女社保权益等工作 积极维护妇女权益被授予了这个光荣称号

一起来看看深圳人社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都做了哪些努力
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示范点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于2017年被列为我市第一家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示范点,在国内尚无成功经验可以复制的情况下,积极探索、科学实践,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
印发局性别平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规范性文件性别平等评估制度等文件,明确规定将性别平等评估审查作为我局规范性文件出台必经的常规性审查,在制度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
推动女性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一是大力实施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战略。主动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扩大妇女就业渠道,支持和帮助妇女平等获得就业机会。各行各业女职工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凸显。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定。加强监管执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转发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不得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从六个方面帮助妇女平衡工作与家庭。
三是加强面向妇女的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时,妇女群体年满40周岁即可,标准比男性低10岁。对独生子女家庭及单亲母亲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就业援助。2018年,全市城镇女性登记失业人口为48287人,性别比是106.38(性别比为登记失业人口中男性数量/女性数量*100)。全年面向6144名女职工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帮助提高女性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
着力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提升企业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劳动合同文本,在集体合同范本中就女职工特殊保护设置专章内容予以明确。
二是加大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执法和监督力度。印发《关于规范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公告》,明确人员招录不得设置性别要求,拒不改正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特别是二胎政策实行以来,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保障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和哺育等时期的合法权益。
想知道在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方面
有哪些具体规定?
违反这些规定有哪些处罚?
快跟着人社君一起看看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的重点内容
招聘环节禁止这样做
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
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各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违反规定这样罚
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履行招聘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及时纠正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建立联合约谈机制
畅通窗口来访接待、12333、12338、12351热线等渠道,及时受理就业性别歧视相关举报投诉。
被约谈单位拒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健全司法救济机制
依法受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相关起诉,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
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

部分内容来源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深圳人社整理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