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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法学会正式成立 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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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法学会正式成立 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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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下午,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区公共服务平台一楼大会堂召开。市委政法委一级调研员、市法学会副会长吴力夫,光明区领导何奕飞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深圳新闻网2019年12月26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吴炳然)12月26日下午,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区公共服务平台一楼大会堂召开。市委政法委一级调研员、市法学会副会长吴力夫,光明区领导何奕飞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大会听取了《关于筹备成立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宣读和审议通过了有关文件,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领导机构,并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宣布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当选名单,审议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草案)》。

据了解,根据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要求,光明区迅速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厘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发动各街道、党政机关、政法部门中从事法学法律研究和司法实践人士入会。目前已有150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40人,大学本科学历91人)申请入会,并从中酝酿产生了理事候选人42名。

就如何做好法学会未来的工作,何奕飞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中心工作在调查研究发展、充当立法参谋助手、宣传引导民主法制建设、凝聚团结法学、法律工作者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与党政机关、政法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沟通互动,不断提升区法学会工作水平,为新时代法治光明、平安光明、和谐光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吴力夫代表市法学会向光明区法学会授牌,他表示,光明区主动作为、积极筹划,完成了区法学会的建设工作,推动了我市区法学会建设工作的进程。接下来,要充分发挥区法学会的重要作用,凝聚人才、普及法律,认真组织法律研讨、专家论证、决策咨询。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法学会的保障体系和人才建设,打造法治专家资源库和智囊团。要立足区情,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活动,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

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何奕飞

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王丹卫 (常务副会长)、王卫东 、冯海华、庞梅生、周旭龙、饶灿刚、顾旸、徐凤根、黄聪英 

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常务理事:王军、李劲章、何东、张军、林永柔 、顾成军、温海民

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秘书长:吴成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