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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原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刘国红受贿5162万元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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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原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刘国红受贿5162万元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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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坪山区原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刘国红(副局级)提起公诉。

图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页面截图。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12月25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张玲)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坪山区原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刘国红(副局级)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刘国红利用其先后担任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行政执法队队长,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党工委书记,深圳市坪山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项目采购、旧城改造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162万元。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高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