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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成效

深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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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2019年12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深圳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中央、省、市级媒体30余名记者参加发布会。截至目前,深圳法院共受理一审和二审涉黑涉恶案件211件1180人,审结172件745人,审结率81.5%。健全黑恶犯罪案件涉案财产的处置机制,在市委政法委组织领导下,深圳中院和政法各部门联合出台了《深圳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办法(试行)》,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工作,确保持续追缴、执行涉案财产,摧毁黑恶势力再犯罪的经济基础

扫 黑 除 恶

2019年12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深圳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中央、省、市级媒体30余名记者参加发布会。

截至目前,深圳法院共受理一审和二审涉黑涉恶案件211件1180人,审结172件745人,审结率81.5%。其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1人,无期徒刑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8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7172万元,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约人民币7138万元。

八项新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在强化组织领导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严抓部署。深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先后七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各项工作,指导审判团队切实办好每一件案件;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志峰担任审判长审理王小西等人涉黑案,并多次带队赴基层法院开展调研、检查、督导。

二是完善机制,纵深推进。深圳中院研究制定了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三项规程”,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指引等多项文件,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工作。

二、坚持多措并举,在“打伞”“打财”上取得新成效

加大“打伞破网”力度,截至目前,已经起诉至深圳法院的涉“保护伞”案件共14件14人,其中4件4人已审结,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共计人民币151.65万元,追缴赃款共计人民币691.85万元。

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扼断黑恶势力的经济命脉。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深圳法院共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7172万元,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约人民币7138万元。

健全黑恶犯罪案件涉案财产的处置机制,在市委政法委组织领导下,深圳中院和政法各部门联合出台了《深圳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办法(试行)》,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工作,确保持续追缴、执行涉案财产,摧毁黑恶势力再犯罪的经济基础。

三、聚焦重点案件,在典型攻坚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被告人陈永森等人涉黑专案,陈永森等15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全国扫黑除恶办重点督办案件,该案共计158名被告人,深圳中院负责审理主要的75名被告人,其余被告人由南山法院和宝安法院分案审理,现正在加紧办理中。

二是被告人高杰等人涉黑专案,高杰等4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深圳中院已一审公开宣判。

三是被告人王小西等人涉黑专案,王小西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办案件,今年5月,该案在宝安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上诉后,今年11月,深圳中院已二审审结。

四、聚焦新型犯罪,在重点攻坚上取得新成效

加强涉黑涉恶重点问题攻坚,从重从快打击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重点行业黑恶势力以及“套路贷”、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依法审结“宝济诊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对六名被告人以强迫交易罪、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297万元。依法审结非法“校园贷”诈骗案,对十一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年不等。深圳法院共审结“套路贷”案件8件7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1396.15万元。

五、加强内外联动,在专项治理上取得新成效

深圳法院严格落实“边打边治边建”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共受理虚假诉讼犯罪案件6件,其中3件已审结生效。

深圳中院成立了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工作的通知》《关于审判执行中当事人下落不明案件涉嫌虚假诉讼审查的工作指引(试行)》等规范。罗湖、宝安法院在深圳中院指导下分别制定了《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办理民间借贷等案件中涉嫌黑恶势力及违法线索处置的工作指引》。

深圳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联合开展虚假和恶意诉讼行为专项治理备忘录》,形成畅顺、高效的案件联合办理机制,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虚假诉讼线索9件,其中7件已立案侦查。

深圳中院制定了《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告知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委托代理人虚假诉讼危害,倡导诚信诉讼。为防范虚假仲裁,向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出了《关于防范虚假仲裁案件的司法建议》,就引导当事人诚信参与仲裁等六个方面提出建议,并获得仲裁院的积极反馈和采纳。

六、坚持“以案促建”,在“长效常治”上取得新成效

深圳法院针对黑除恶专项工作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8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其中,有23份司法建议已获得相关单位的充分肯定与积极反馈,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加强沟通协作,向市公安局等单位移送扫黑除恶线索20条。

七、深化立体宣传,在营造氛围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以案说法”,加强对王小西案、高杰案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英化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重大案件的宣传报道,让典型案件报道成为法治公开课、警示课。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元化手段扩大宣传成效,累计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发布宣传信息585篇,努力营造扫黑除恶“打得好、还要打、持续打”的浓厚氛围。

积极举办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开庭、宣判,“套路贷”案件、毒品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并多次获中央媒体报道,彰显了深圳法院坚决打击黑恶犯罪的决心和信心。

八、加强教育培训,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多次组织开展、参加扫黑除恶专题教育培训,深圳中院法官受邀赴北京、西藏等地为全国扫黑除恶刑事审判干警开展专项授课,切实以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带动审判、调研工作的专业化。编制出版了《扫黑除恶简明一本通》,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有力的法律工具支持。

深圳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供稿:刑一庭

图片:徐志锋、冯致荣

编辑:何志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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