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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巡先改”扩大“政治体检”成效,光明区建立共性问题整改机制

“未巡先改”扩大“政治体检”成效,光明区建立共性问题整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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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区委巡察组帮我们解决拖了多年的断头路问题。”光明区委第一轮巡察结束不到3个月的时间,多年未打通的曙光路、马田路(公明段)两条断头路顺利通车,社区居民看在眼里、喜在心头。


“终于通车了!感谢区委巡察组帮我们解决拖了多年的断头路问题!”光明区委第一轮巡察结束不到3个月的时间,多年未打通的曙光路、马田路(公明段)两条断头路顺利通车,社区居民看在眼里、喜在心头。

今年3月,光明区委第一巡察组发现,断头路是群众反映较普遍的问题,除了被巡察的街道,其他街道也存在类似问题,随即将“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严”确定为共性问题,要求全区各相关单位对照整改。这是光明区扩大巡察监督成果,建立共性问题整改机制的一个缩影。至今,光明区委前四轮巡察梳理共性问题20项,推动全区各单位对照自查问题429个,制定整改措施702项,完善制度112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共性问题整改发现的线索立案查处8宗8人。

立足长远,建章立制

“巡察发现的一些问题,未被巡察的单位可能同样存在,这就是共性问题。除了被巡察单位,各单位都要对照整改,这样才有利于扩大巡察效果。”今年1月23日,光明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宏彬在听取区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提出要抓好共性问题整改。

随后,光明区制定《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实施办法》。每轮巡察区委各巡察组都要对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问题进行分析,列出共性问题清单,让全区各单位对照清单先行整改,切实解决问题。同时,将共性问题清单通报给分管区领导,由区领导抓好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为规范共性问题的整改,光明区还制定了跟踪督办、谈话提醒、专项督查等3项保障制度,建立“巡察共性问题库”,设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实现问题发现“建账”、移交整改“交账”、巡察督办“查账”、落实整改“销账”的全链条管理。

追本溯源,标本兼治

“如果说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问题清单是治‘已病’,那么列出共性问题清单就是治‘未病’。”光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注重以点带面,通过抓共性问题,敦促整个领域整改。

一个单位有问题,可能根子在这个单位,但多个单位都有类似问题,根子可能就在监管部门。针对公车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光明区除敦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外,还对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出“巡察建议书”,督促其切实担负起整改监督职责。截至目前已发出这类“巡察建议书”11份。

相关单位均能及时落实“巡察建议书”的要求,既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又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的“笼子”。

多向发力,群众受益

工作中,光明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先解决了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用实际行动增强群众获得感。

今年5月份,光明区委第二巡察组在走访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时,接到居民陈奶奶的反映,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硬件很好,但开放时间不固定、服务比较差。针对这一反映,巡察组立即走访有关街道和部门,发现陈奶奶反映的问题是共性问题,遂将情况反映给民政局。前不久,当巡察组再次见到陈奶奶时,她向巡察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共性问题的整改既着眼于民生微事实,也着眼于全区大发展。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政府合同管理不规范”“清拆残值处置等方式形成的物品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共性问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区法制办、区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等职能部门以及街道土地整备部门等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迅速建立健全了合同管理的法律顾问制、土地整备清拆残值处置管理规范等相关工作制度,护航政府工程。

来源 | 光明区纪委监委

编辑 | 纪律君·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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