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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说法|民警殴打女友被行拘 律师:同居恋人之间的暴力也算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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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说法|民警殴打女友被行拘 律师:同居恋人之间的暴力也算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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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球公害,世界各国普遍立法反对家庭暴力。那么,我国在法律层面上如何认定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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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对龙某殴打汤某的情况通报截图。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12月17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张玲)近期,深圳宝安民警龙某爆出对女友实施“楼道家暴”、知名仿妆博主宇芽被家暴,以及演员蒋劲夫家暴外籍女友等新闻将家庭暴力这一话题推上“热搜”。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被家暴者敢于发声,敢于捍卫自己的权利。根据人民日报的统计,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女性遭到丈夫殴打。家暴其实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球公害,世界各国普遍立法反对家庭暴力。那么,我国在法律层面上如何认定家暴?

日前,有深圳新闻网网友在深圳论坛发问:“悄悄的看了好多论坛前辈的讨论,也很好奇非婚同居如何算家暴的?查了下资料发现也没有很明确的说法。深坛没有律师吗,请来给大家普普法。“本期的张玲说法,我们就聚焦同居恋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到底算不算“家暴”,有请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刑黄云律师,以及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艾青律师为各位网友答疑解惑。黄云律师和艾青律师都在刑法领域耕耘多年,也一直十分关注社会热点事件,他们本次解读的观点一致,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也纳入家暴的受害人范围。这其中包括同居恋人。

深圳新闻网深圳论坛网友关于家暴的提问很有代表性。(图为网页截图)


同居关系的暴力行为不属于家暴?这是误区

记者提出的问题是,恋人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语言暴力、身体暴力),是否归入家暴?受害者能以家暴起诉施暴人吗,除了民事赔偿、精神赔偿外,还有什么处罚?

艾青律师告诉记者,家庭暴力严重危害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安全,直到2015年12月27日,我国首次通过《反家庭暴力法》这部法律确定其含义。

黄云律师指出,多数人对家暴的概念存在误区,认为家暴只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同居关系或者男女朋友关系之间的暴力行为不属于家暴。《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伤害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可知,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暴,参照家暴的规定执行。

“但是夫妻或者同居关系的男女朋友之间偶发的争吵、打闹,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侵害,不属于家暴。”黄云律师补充说。

两位律师给网友划重点:《反家庭暴力法》中所称的暴力既包括身体伤害、限制人身自由,也包括精神侵害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黄云律师强调,家暴行为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艾青律师表示,“虽然我们可以对家庭暴力区分类型进行讨论,单独讨论身体暴力时暂不考虑精神与心理伤害因素。但事实上,身体暴力必然伴随着精神痛苦,性暴力与身体暴力、精神暴力之间同样紧密关联,所有形式的家庭暴力都是息息相关的。家庭暴力会对受害人产生多重伤害是毋庸置疑的。”

龙某被处以行拘5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对龙某的处理(行拘5日)是否适当,也是网友们讨论得沸沸扬扬的话题之一。艾青律师分析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事件中,因为女友汤某的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龙某的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龙某之后向汤某赔礼道歉,取得谅解的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的规定。所以,对龙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的民事赔偿责任如何划分呢?艾青律师分析说,实践中,行为人在向受害人赔礼道歉时都会进行民事赔偿来取得谅解,所以本案受害者汤某很有可能得到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考虑到龙某将汤某从屋里打到屋外的恶劣行为,及汤女士此前多次被家暴时也曾报警,但问题始终未解决的实际情况,还是应当从道德层面对龙某进行谴责。”


给受害者的建议:远离施暴者并留存证据报警

家暴不是一件小事,更不是不可外扬的私事。面对家暴,我们应当敢于并采取理性措施去捍卫自己的权利。黄云律师的建议是,在遭遇家暴时最直接的保护自己的办法是立即远离施暴者。其次,要留存家暴证据并在第一时间内报警。

可以作为家暴的证据包括:

1、受害者遭受家暴的证据,比如能够证明受害者的伤情的照片、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记录等。受害者可以采取自己拍照、或朋友、警察拍照的方式记录伤情。法医鉴定或者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残鉴定等能够证明受害者伤情的书证也应妥善保管。

2、证明施暴者施暴的证据。证明受害者伤情的证据往往比较容易取得,但是证明该伤情是由施暴者造成的往往比较困难。这类证据包括能够证明施暴者施暴的录音、录像;施暴者提供的书面赔礼道歉及保证书、承诺书;公安机关向施暴者开具的告诫书;父母、朋友、邻居提供的能够证明施暴行为的证人证言等等。

再次,受害者可以向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或妇联等组织求助,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一系列家庭暴力的处置措施,包括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济困难的,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受害者处境危险时,申请人身保护令是有效保护人身安全的途径。第一届亚洲小姐选美冠军黎燕珊也曾是家暴受害者,她在提出离婚的同时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禁止丈夫接近自己,保护自身安全。

黄云律师

【关于黄云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第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第十一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诉讼:刑事辩护主要涉及商事犯罪、职务犯罪、企业家(高管)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类犯罪、金融证券、私募基金、环保领域犯罪及刑民交叉等领域。

刑事非诉:致力于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专业化、全方位、一站式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服务。在总结以往刑事诉讼经验的基础上,带领云安刑事律师团队深入研究和探索,研发出刑事非诉系列产品:刑事专项合规分析、刑事应急方案、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企业反贪腐反舞弊解决方案、股东高管犯罪预防及企业刑事风险合规体系设计等。


艾青律师

【关于艾青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学历,律师执业八年,第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审查及风险防控


【附录:家庭暴力的特点(有点长,请耐心看完)】:

1、对象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对象的特定性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后《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也纳入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范围。而且受害人都是弱势的家庭成员群体,例如:妇女、儿童或老人。

2、行为的隐蔽性:

①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大多又发生在家里,鲜为人知;

②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使得很多受害人,特别是女性,在受到侵害时,宁可在家忍气吞声、忍辱负重,也不愿声张。

以上两种情况就使得很多家庭暴力不能及时曝光得到解决,直到由其导致恶性案件发生时,才大白于天下。

3、主观的故意性:指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暴力手段,会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4、行为的普遍性: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球公害,世界各国普遍立法反对家庭暴力。

5、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为施暴者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普遍涉及于《反家庭暴力法》《宪法 》《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等有关法律条文中。由此可见,只要实施家庭暴力,轻则违法,重则构成犯罪。

6、行为的反复性:在多数情况下,家庭暴力不是表现为一次简单的暴力伤害,而是表现为长期的、反复的暴力侵犯,这是家庭暴力与其他暴力行为的区别所在。其一个周期一般表现为四个阶段,即:关系紧张阶段、暴力行为施行阶段、关系修复阶段与和好后亲密阶段,不断循环往复,行为升级,导致最后出现严重后果。

7、后果的严重性:

①家庭暴力严重摧残了受害人的身体,甚至直接导致受害人的死亡。

②家庭暴力给被害人的精神带来极大的痛苦。精神上的伤害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愈合,造成的后果也更加严重,如导致精神失常或因不堪精神重负而自杀、自残等。极端情况,可能导致受害人以身试法,以暴抗暴,出现血案。

有资料表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


家庭暴力的类型

①身体暴力:这是指直接导致肢体疼痛或伤害的行为,主要有:推、掌掴、打、拉扯头发、咬、扭绞手臂、拳打脚踢、以物品攻击、烧、刺、射、投毒等,还包括强迫行为和人身限制。

②精神暴力:这是指施以言语或非言语上的威胁,使他人心生恐惧而遭受心理伤害及生活在可能遭受暴力的阴影下的各种行为,主要包括:控制或限制交友,工作,外出,强迫孤立,关禁闭,强迫观看暴力画面或行为,胁迫、威胁伤害身体或他人,恐吓,威胁自杀,骚扰,伤害宠物,毁损财物等方式致使受害者感受心理痛苦,又包括惯常性的矮化、丑化、贬损、羞辱、蔑视或者以其他方式伤害他人自尊心的行为。

③性暴力:是指违背另一个人的性意愿和性自主权强迫实施并导致性伤害的各种情形,主要包括:未经同意的性接触、剥削性或强迫性的性接触、攻击性器官、强迫观看与性有关的画面或行为、贬低受害人人格的性行为等。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