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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众参与专题工作坊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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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众参与专题工作坊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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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由深圳市绿源环保志愿者协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合主办的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众参与专题工作坊——《珠江流域民间河湖长能力建设工作坊》在广州大厦成功举办。

深圳新闻网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王志明)12月15日,由深圳市绿源环保志愿者协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合主办的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众参与专题工作坊——《珠江流域民间河湖长能力建设工作坊》在广州大厦成功举办。


据悉,本次能力建设是继往年开展流域组织能力建设工作坊之后第三次开展这样的交流培训,本次工作坊筹备组朱珠介绍:“筹备《珠江流域在地伙伴专题能力建设工作坊》从2017年到如今已是第三个年头,珠江流域是一个复合的流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等四个水系。珠江流域的“榕树型”构造,三江汇流,河网纵横,八口入海,不规则半日潮等地理特征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挑战。其中深圳河属于珠江三角洲诸河中的一条河流,深圳和香港并列在两岸,深圳是其中的最下游城市之一。深圳绿源发起“共爱珠江”项目目的是探索以民间角度的“流域补偿”,支持珠江流域在地伙伴提高开展环保项目和动员公众参与的能力,促进流域环保组织公益之间的交流,切实发挥环保组织在新时代构建环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能力,聚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建美丽中国。在建立“命运共同体”思想指导下,按照补偿主体多元化、补偿方式系统化、补偿空间全域化和补偿依据法治化的方向,促进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

2016年底,国家开始全面推行“河长制”和环保督察,“河长制”是河流水污染治理的管理体制创新,也是黑臭水体治理的倒逼,“河长制”不同于以往的部门(水务、城管、环保等)负责制,而是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并接受考核和担责,在中央和国务院两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明确了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方式,这对流域管理和跨界河流治理尤其重要。推行“河长制”除了解决长期的存量污染问题,更重要的是实现“河长治”,也就是既要治,更要防,要解决好增量污染问题。

珠江流域西部为云贵高原,北部和东北部是珠江与长江分水岭南岭山脉,南部及东南部为海洋,粤港澳大湾区的制造业配套及产业转移承接区主要在珠江上游。所以,应该从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角度统一规划流域城市和产业布局,在水资源保护上适当提高上游地区水质控制标准,控制污染企业逆流转移。流域上下游联合起来,为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持续保障。

本次工作坊的讲师有来自珠江委员会的董博士,广东省水利厅河长办的高级工程师孙工,有人类学刘源博士,九三学社、排水专家熊杨更有来自广东省政府参事,原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广东省文化学会会长周建平教授,他们从不同角度,不同纬度给参会代表提供能力建设。参加工作坊的伙伴来自江西、贵州、广西、广东等80多位来自流域的在地伙伴,他们有的是在地民间河湖长、志愿者以及各环境治理一线人员,书记,政协委员等等身份。各机构、伙伴通过分享多元化参与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经验,展现流域共治中的公众参成果,以及在地民间环保公益发展的差异化等等,同时对民间河湖长项目在流域层面的合作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绿源“深圳民间河长”在河长制的政策契机下,发动市民关注身边河流,提供专业的环境知识培训,提升“深圳民间河长”的专业能力;同时积极撬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河流共治,搭建沟通桥梁,助力本土水环境可持续发展以期许“碧水流深”。目前自称成长体系:水滴班、溪流班、江河班已推广至珠江流域两广等40多个市县区域,服务超过100多个流域在地团队。以粤港澳大湾区为试点,绿源“深圳民间河长”江经验带到上游,联合湾区各城市在地环保组织开展环境调研,并逐步辐射至珠江全流域范围,为珠江流域环境保护、发展规划、流域生态补偿等政策研究、法规制定提供基础数据和建议。持续赋能提升珠江流域在地伙伴行动力,组建珠江流域环境保护民间专家智库,搭建流域内在地民间环保组织之间信息共享、合力行动、政策研究及倡导等的“珠江流域环境保护民间沟通平台”很有必要,来自深圳的环保专家熊杨表示,“民间组织和民主党派推动了长江源的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国家制定《长江保护法》等流域保护政策,我们以民间视角,希望将这种模式引入珠江流域,以珠三角治理经验、教训和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对水资源保护的需求,来推动珠江流域的国家层面保护,包括流域生态保护。”


来自珠江流域上游的伙伴分享说:项目开展过程中,结合发现问题,可以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议案、提案素材,推动珠江流域环境保护政策的完善,同时也推动了在地的环境政策落地。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