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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 深圳与新加坡携手推动两地国际仲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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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 深圳与新加坡携手推动两地国际仲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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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聚焦“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探讨“国际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和“‘一带一路’投资下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推动两国国际仲裁进一步创新合作,助力深圳和新加坡分别在粤港澳大湾区和东南亚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重要节点作用。

研讨会现场嘉宾合影。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12月9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张玲)为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优势,探索国际仲裁合作在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中的特别作用,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于12月8日在深圳联合举办“新加坡-深圳国际化营商环境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研讨会”。深圳市副市长王立新、新加坡内政部部长兼律政部部长尚穆根(K Shanmugam, SC)等出席研讨会并致辞。来自境内外法律界、工商界的代表共120余人参加研讨。

本次研讨会聚焦“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探讨“国际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和“‘一带一路’投资下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推动两国国际仲裁进一步创新合作,助力深圳和新加坡分别在粤港澳大湾区和东南亚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重要节点作用。

研讨会现场

研讨会现场。

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在研讨会上表示,在亚洲和全球的视野下,深圳和新加坡都以重视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著称,也都非常重视国际仲裁和调解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特殊作用。深圳国际仲裁院将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历史机遇,以深新智慧城市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创新合作力度,共同为提升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更大的作用。

深圳和新加坡是亚洲地区较早建立现代仲裁机构的国际化商业城市,深圳国际仲裁院成立于1983年,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成立于1991年,两者为解决两国之间以及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商事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中国和新加坡的紧密经贸关系,深圳与新加坡的国际仲裁交流合作由来已久。中国是新加坡最大的贸易伙伴,新加坡是中国最大的外资来源国,也是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最大的海外投资目的国。

近年来,深圳作为中国国际仲裁的先锋城市,加快深化与新加坡在国际仲裁方面的创新合作,共同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2018年8月24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为双方的长期务实合作奠定了基础。

刘晓春在研讨会上表示,深圳国际仲裁院将加大与新加坡的合作力度。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