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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全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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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全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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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陈琳君)2019年11月5日下午,盐田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汇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展开交流座谈。盐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景海、副主任陈佩瑜、徐刚参加座谈会。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汇报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据悉,近年来,盐田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市发挥着领跑示范的作用。在环境执法方面,盐田区始终坚持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查辖区各类工业污染源、企业危险废物、建筑施工工地噪声和扬尘等污染。今年1-10月,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42宗,下达处罚决定书25份,拟处罚金额121.5万元。

针对目前在推行《条例》过程中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将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为契机,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以最先进的执法理念、最严格的执法标准、最先进的科技手段,增强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全力将盐田区打造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听取汇报后,梁景海对盐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梁景海指出,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激发辖区百姓积极性,提升全民环保意识,让全社会都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要在人、财、物、科技等多个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解决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维护好既有成果,将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金字招牌擦得更亮。要进一步强化辖区生态环境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