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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改变了路权分配的强者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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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改变了路权分配的强者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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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这些天,不少深圳人出门或许会感到一些“不一样”:行人在过斑马线时,机动车明显变得“有礼貌了”。

这些天,不少深圳人出门或许会感到一些“不一样”:行人在过斑马线时,机动车明显变得“有礼貌了”。

这样的变化其来有自。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于11月1日实施,深圳交警部门也重点对机动车斑马线前未减速让行进行整治行动,“礼让斑马线”成为一种硬性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道路,应当避让。尽管法规早已有之,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相对于行人,机动车辆无疑是强势的,而一直以来,机动车辆礼让行人的逻辑并未得到遵循,这背后闪现的实际上是一种“强者优先”的逻辑,即机动车更“强大”,所以行人必须礼让,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肉体凡胎的行人也不敢不礼让。

而在不少国家,机动车礼让行人早已成为共识。比如在日本,即使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上,如果有行人在等着过马路,机动车都要主动停下来,让行人先行。为了照顾盲人,日本的红绿灯还装有喇叭,绿灯闪烁时会模仿布谷鸟叫声以示提醒。在西班牙,行人只要将一只脚跨入到人行横道,机动车就要让行……

究竟应该是机动车优先还是行人优先,涉及对路权分配的认知。上世纪30年代汽车工业刚刚起步,人们需要宽阔的马路、高大的立交桥,于是以汽车为尺度的城市规划模式逐渐成为主流,而步行、骑车等出行方式则被忽略。后来人们意识到,将城市资源一味向汽车倾斜,会引发严重的问题,于是在1977年,一些世界知名的城市规划师聚集于秘鲁首都利马马丘比山下,修改了把私人汽车看作现代交通主要因素的观点,并订立《马丘比宪章》。慢行之于城市,除了工具理性,更有对“人”本身价值和地位的体认和尊重。

诚如有市民所言,“司机不可能一直是司机,也有当行人的时候,应该多换位思考一下。”在某种意义上,机动车司机礼让行人,其实也是礼让自己。而这里的“礼让”,也绝不是单向度的,行人在过马路时同样也应该体谅司机,尽量快速通行。

与酒后不开车、乘车要系安全带等一样,一些交通规则正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从现在起,“礼让斑马线”不只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而我们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样的规则会内化为人们的一种习惯和自觉。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