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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打机” 校方或有权“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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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打机” 校方或有权“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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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提交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对一些新的不文明行为加强立法约束监管。

原标题:学生在校“打机” 校方或有权“代管”

晶报2019年10月30日讯 今后,中、小学生在教学场所内不得进行非教学用途电子游戏活动。进行非教学用途电子游戏活动的,学校将可代为保管手机、平板电脑等相关电子设备。29日,《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提交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对一些新的不文明行为加强立法约束监管。

立法需“与时俱进”

据介绍,《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深圳的城市文明建设。此次进行修订是因为深圳作为全国发展速度较快的城市,社会行为变化也非常快。一些过去普遍存在的不文明行为逐渐减少,一些新的不文明行为陆续出现,立法需要根据这些变化作出修改调整。

如近年来,市民群众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无人机”扰航扰民、中小学生在教学场所内进行与教学用途无关的电子游戏活动,以及不健康网络游戏、网络言论等反映较大,社会普遍要求加强立法约束监管。

在校用手机玩游戏校方将有权“代为保管”

中小学生由于缺乏自制力,在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时,容易沉溺其中无法自拔,不仅影响学业,也对健康带来危害,许多市民要求制定相应的规范。同时考虑到目前不少学校需要应用手机、平板电脑进行教学活动的客观情况,《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中、小学生在教学场所内不得进行非教学用途电子游戏活动。进行非教学用途电子游戏活动的,学校可以代为保管手机、平板电脑等相关电子设备。”

高峰时段地铁优先车厢应优先给女性乘坐

为保证有需要的人士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能够得到良好照顾,《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设置爱心座椅,供老年人、孕妇、残疾人等有需要的乘客优先使用,其他乘客使用的,应当让座,不让座的,司乘人员有权要求其让座。

同时还明确规定:地铁可以设立优先车厢,在高峰时段优先车厢可以优先给残疾人、未成年人、女性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

公园、学校等工作人员可驱离不文明人员

及时有效劝阻不文明行为,对于维护公共秩序,引导市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修订草案)》赋予了公园、图书馆、博物馆、学校等公共场所安保及工作人员对实施不文明行为且不听劝阻的人员有进行驱离的权力。

同时赋予商场、宾馆、餐厅、银行、文体场所等营业场所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及演唱会、大型赛事等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对于场所内实施不文明行为不听劝阻的,可以拒绝为行为人提供服务、且不退还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的权力,并可根据情节轻重限制行为人三个月至三年进入相关场所或参与相关活动的权力。

可运用人脸识别手段确认违法者身份

为解决执法部门对违法的不文明行为人身份信息提取和确认存在困难等问题,《条例(修订草案)》规定,违法行为人拒不提供姓名、地址、联络电话等信息及身份证明文件的,现场行政执法人员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人脸识别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或者按照规定通知公安部门进行现场查验。其还规定,因违法的不文明行为受到罚款处罚的,可以申请参加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参加社会服务的,可以折抵相应的罚款处罚。(记者 吴欣)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