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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0万元奖励安排上了,三年总2亿!深圳垃圾分类激励机制下月起实施

2019-10-18 14:31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办法》实施有效期3年,

第一个评选周期为

今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往后以此类推。

凡是在一个评选周期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

住宅区、家庭和个人均可自愿提出申请。

此外,《办法》规定,

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的,

可获得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

此外,

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的家庭,

可获得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

《办法》明确规定,各区财政每年按以下额度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

福田区1152.5 万元、罗湖区806 万元、南山区940.5 万元、盐田区286 万元、宝安区1393 万元、龙岗区816.5 万元、龙华区557 万元、坪山区102.5 万元、光明区118 万元、大鹏新区78 万元,共6250万元。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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