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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要立法引领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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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要立法引领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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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就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听取人大代表和专家意见建议。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座谈会

垃圾分类要立法引领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深圳特区报2019年10月12日讯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就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听取人大代表和专家意见建议。大家表示,垃圾分类不是简单的一个垃圾桶变多个垃圾桶,而是涉及投放、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考验一座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更需要全民共同参与。

今年8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根据计划,条例草案将在本月底提请二审。深圳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8500吨/日,垃圾处理设施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亟需通过立法破解“垃圾围城”困境,更好提升深圳城市文明的整体水平。

座谈会上,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纷纷发言。其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和楼层撤桶最受关注。有市民反映两者便利性不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塑料垃圾袋与厨余垃圾分属不同类别,混合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而楼层撤桶有利于督导员有效开展监督和指导,推动市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有代表认为,楼层撤桶要逐步推行,不能操之过急。特别是要做好撤桶后的配套工作,防止集中投放垃圾不及时清运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有代表建议,推行垃圾分类并非越细越好,特别是在条例之初应尽可能将复杂问题简单化,让大家愿意分、方便分,逐步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骆文智指出,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须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源头减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坚持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形成全链条垃圾分类的处理系统;坚持立法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以持之以恒的精神把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法规行得通、真管用,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坚实法制保障。(记者 李舒瑜)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