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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深圳一集团公司8名装卸工人索要茶水费,每人分得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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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深圳一集团公司8名装卸工人索要茶水费,每人分得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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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在近年的反腐高压之下,我们看到了不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的反腐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很多民营企业的反腐工作也是风生水起,揪出了不少“蛀虫”。

“反腐倡廉是全社会的责任,政府有责、国有企业有责,民营企业同样也不能置身其外。”确实,我们全社会都渴望朗朗乾坤、风清气正。

在近年的反腐高压之下,我们看到了不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的反腐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很多民营企业的反腐工作也是风生水起,揪出了不少“蛀虫”。

其实,不光这此,民间的“微腐败”同样不能被纵容,今天我们想说的就是,8名装卸人员的腐败案。

您没听错,被查处的,是8名工作在一线、从事体力劳动的装卸人员!

这是深圳的一家集团公司,每天都要发货、有大量的货物需要运输出去,多家物流公司也相应承运了这家集团公司的货物运输,免不了会与集团公司的装卸人员(含发货员、装卸工、叉车司机,他们合成一个装卸组)打交道。

后来,这家集团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了内部多名装卸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后,集团公司决定报案。2018年初,8名装卸人员被刑事拘留。

这些装卸人员到底做了什么?来,听听那些物流公司等怎么说:

“装车过程中,他们的装卸人员会要求我们公司的司机或现场跟单业务人员支付额外装车费(或称茶水费),每车都要给,每车都收200元。”

“我们的司机必须支付给他们的装卸人员每车200元的额外装车费,车车都要给。”

怪了,装卸而已,有固定的流程和标准,且这家集团公司有规定不允许装卸人员收取好处费、向第三方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等,那你们现在几名装卸人员竟每车索取额外的装车费,凭什么要给?不给又会怎么样?

“如果不给,装卸人员会以各种方式为难我们,比如少装、漏装、不标准装车、迟迟不装车、损坏纸箱等等。”

“集团公司是按照物流公司实际运输货物的立方数结算运输费用的,一车最终装了多少就决定了这趟运输是赚钱还是亏损,如果不给额外装车费,这些装卸人员就给你少装一点,故意让装车货物的间距扩大等,照样把货车装满,物流公司也难以投诉什么。”

“不给额外装车费,他们还可以故意把装卸时间延长,比如一个小时能够装完的故意延长到三个四小时,或者装一半后停下去装其他车的货,故意把我们晾一边。”

“他们还会故意损坏装车货物外包装,这样会导致我们运输到目的地的时候,收货方要求我们赔偿包装款。”

原来,还真别小看一些在一线从事体力劳动的装卸人员,他们有不少方式,悄悄地阴你一下,还可以让你有苦说不出。

“为了不亏钱,我们就只好忍气吞声了。”

“装卸环节处于管理的底层,物流公司也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给点小钱了事。”

根据调查的情况,每车多收个200元的额外装车费,一个装卸组4个人(一名发货员、一名叉车司机、两名装卸工)均分,装卸组人员搭配并不固定,但只要参与了这个组的装卸就能分到钱。虽然每次分到的钱不多,但经不住次数多啊,根据核实到的情况,这8名装卸人员每人共分到的,就近10万元。

而有证人反映,装卸人员索要额外装车费的情况,是行业风气变差之后慢慢蔓延开来的,在行内成了“公开的秘密”,不仅这8名装卸人员、还有其他装卸人员、还有其它公司也多少存在这种情况。

关键是,一些装卸人员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种行为的恶劣性,有的认为“我进公司就是这个样子了,大家都这么干。”有的认为“我只是一个底层装卸工而已,能犯什么法?”还有的认为“不就是要一点点小费而已嘛,又不是什么大事。”

可是,法律上不这么认为,虽然只是几名装卸人员,不属于管理岗,但他们的行为已属于利用岗位范围内的便利与权限,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已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经深检君的小伙伴,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该8名装卸人员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权力无论大小,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不应被滥用,都不应被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办案检察官对此提醒道,“任何人的违法犯罪都应当依法被追究,也不应心存‘潜规则就不要紧’、‘我们是弱者’不要紧等念头。相信这个案件,会对社会上的很多行业、很多人员都能启到良好的警醒意义。”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