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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也需要“赏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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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也需要“赏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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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日前印发。从2019年11月1日起,深圳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绿色学校和绿色单位的有关标准,个人、家庭以及单位和住宅区都将获得资金补助及通报表扬。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日前印发。从2019年11月1日起,深圳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绿色学校和绿色单位的有关标准,个人、家庭以及单位和住宅区都将获得资金补助及通报表扬。

值得一提的是,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可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获奖家庭将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还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

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教师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可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获奖个人将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同时,相关信息将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

我国每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达4亿吨,“垃圾围城”的情况在一些大城市尤为突出。深圳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年均增幅约为7%,每天有巨量生活垃圾只能进行填埋处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也就显得极为迫切。

自2017年深圳生活垃圾全面进入强制分类后,城管部门在逐步更新分类“版本”的同时,也在积极推进相关立法。2018年,深圳全市共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行动2923次,出具整改通知书1252单,处罚案件100余宗。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深圳在施行处罚的同时,也没有忘记激励的价值。对践行垃圾分类行为加大激励力度,是深圳推进垃圾分类的一大亮点。事实上,有奖有罚是一种常识。具体到垃圾分类而言,罚,设立一条高压线固然重要;但另一方面,奖,表达一种有温度的价值指引,也不可或缺。

据悉,深圳市各区财政3年间每年将拿出6250万元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3年共计1.875亿元。这样一种真金白银的付出,更能体现出城市推进垃圾分类的决心。它让人看到,对深圳来说,推行垃圾分类不只是喊喊口号表表态,而是一种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可以为每一个人感知的投入。

而对践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家庭与个人来说,自己的某一项“举手之劳”还能获得奖励,这甚至多少会带来一种获得感。2000元、1000元的奖励,不算少,当然也不算很多,从根本上讲,它还重在一种精神激励,让更多人由此建立起“我尽一份力”的自觉担当。

这种奖励背后所沉淀的荣誉感、对城市的认同感,以及由此带来的城市收益,要远远超出奖励本身,如同教育界盛行一种“赏识教育”的做法,很多时候,赏识比惩罚更有效。这样的理念,某种程度上也同样适用于生活垃圾分类领域。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我们期待深圳未来在推行垃圾分类、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作出更多有意义的探索。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