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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请注意!今起,公交站台等场所吸烟最高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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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请注意!今起,公交站台等场所吸烟最高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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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控烟条例》首次将电子烟纳入控烟管理;此外,在执法上,对于个人违法吸烟的情况,将直接开罚。在公交站台、旅游景点等控烟场所吸烟,最高可罚500元!

原标题:公交站台吸烟今起最高罚500元

深圳特区报2019年10月1日讯 深圳人请注意!今天起,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将正式实施。新版《控烟条例》首次将电子烟纳入控烟管理;此外,在执法上,对于个人违法吸烟的情况,将直接开罚。在公交站台、旅游景点等控烟场所吸烟,最高可罚500元!

研究表明,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等有害化合物,有害人类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已要求禁止或者管制电子烟。以往在实际执法中,对于电子烟是否属于控制吸烟的范围存在一定争议,而新版《控烟条例》则将电子烟纳入吸烟范畴。

在禁烟区域上,新版《控烟条例》也有所加码。在室外禁烟场所上,新版《控烟条例》将七类禁烟场所增加至九类。其中,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区”,意味着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将全面禁烟。此外,学校、公园、医疗卫生机构、公园、旅游景点、体育场馆等场所行人出入口外侧的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和室外购票区域,也纳入“禁烟区”。

与此同时,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的影响,新版《控烟条例》也要求“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50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执法难一直以来是影响执法效果的一大问题,而新版《控烟条例》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据悉,为了更好地实施新版《控烟条例》,10月中旬,深圳将开展今年第4次控烟车轮战,重点关注交通运输领域。

(记者 罗莉琼 通讯员 深卫信)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