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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电子化转籍城市增至300个 年底前全面推行!办理指南看这里

2019-09-17 09:51来源:晶报

原标题:车辆电子化转籍城市增至300个!办理指南看这里

晶报2019年9月17日讯 据深圳车管所消息,9月20日起,公安交管6项新措施推行,其中包含全面推进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电子化转籍实施城市由120个扩大至300个,并将于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

新措进一步扩大了电子化转籍城市范围,涵盖了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那被大家津津乐道的电子化转籍究竟有何特别之处?又为大家带来了哪些改变呢?让我们一起再来认识一下:

机动车转籍

机动车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的机动车变更登记。

电子化转籍

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实现网上电子化转递,车辆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申请办理,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

虽然电子化转籍很方便,但是大家一定要牢记,并不是所有机动车都可以办理的。

适用车型

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微型载客汽车(包含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转籍变更迁出,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

那么问题来了,该如何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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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引

01、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

通过“交管12123”App进入机动车转籍版块进行业务申请;

登录网上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

网址:http://szjj.sz.gov.cn,或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机动车转入(含变更转入)业务;

按时前往车管所办理业务。

02、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

车主不用到转出地,可直接通过“交管12123”App进入机动车转籍版块进行业务申请或到转入地车管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车辆转籍需提交以下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温馨提示

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需查验机动车,交回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无需将车辆开回转出地验车。可直接前往转入地车管所提交材料、交验机动车,办理转籍业务。

办理业务时,注意下列事项,能帮助大家更加顺利地办理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籍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审查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不属于六年免检车辆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属于2人以上共有,应当提交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代理人代为申请机动车转籍,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委托书;若代理人为单位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内容来源|深圳车管所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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