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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骗在商店上演“支付宝诈骗” 深汕警方出击挽回群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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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骗在商店上演“支付宝诈骗” 深汕警方出击挽回群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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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公安局深汕分局接到一宗鹅埠镇新市场内的经济纠纷警情。接到警情后,巡逻民警火速赶到现场。

深圳商报2019年9月13日讯 记者9月13日从深汕公安分局获悉,近日,深圳市公安局深汕分局接到一宗鹅埠镇新市场内的经济纠纷警情。接到警情后,巡逻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民警到场后发现,这起纠纷实为支付宝套现诈骗案件,而这位诈骗案件的主角正是不到48小时前在另一商店实施诈骗的嫌疑人陈某。随后,民警将准备逃跑的陈某当场抓获,避免群众财产损失。

9月6日下午13时许,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起诈骗案件的警情,嫌疑人陈某在鹅埠镇新市场一商店以支付宝兑换现金的方式诈骗了店主李某200元人民币,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且调取了店铺内的监控录像对进行嫌疑人身份信息比对,并连日对附近商铺加强巡逻、寻找破案点。

9月8日上午10时许,鹅埠派出所接到经济纠纷警情后,迅速通知附近巡逻民警与机训队员赶往现场,民警发现当事男子与9月6日实施诈骗的嫌疑人外貌特征、作案手段极为相似,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行详细审查。经派出所审讯发现,嫌疑人陈某有多次诈骗前科,曾在2015年7月于惠州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又分别于2016、2017年在东莞两次以支付宝换取现金的诈骗手法进行诈骗被东莞清溪警方抓获。

据陈某供述,9月6日其在鹅埠镇新市场以兑换现金200元要求店主向其支付200元现金,随后陈某再通过二维码转账给店主,实际陈某只是扫了二维码并没有转账,收到现金后便立即离开现场,等店主反应过来之后陈某已逃之夭夭。陈某对其多次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处以1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深汕公安在此提醒各位广大群众,不法分子针对支付宝、微信此类移动支付平台的诈骗手法层出不穷,在面对以上情况一定要做到不透露、不轻信、不转账、报案及时。(记者吴维通讯员李涵睿钟本佳)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