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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高铁上闹事者 买票最高可贵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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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高铁上闹事者 买票最高可贵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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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修改稿》规定,“扰乱航空器、车船等公共交通秩序,被执法部门予以处罚的,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在处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将其所购相关交通凭证价格提高到五倍以内。”

原标题:深圳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征求意见

飞机高铁上闹事者 买票最高可贵5倍

深圳商报2019年09月07日讯 在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闹事”被处罚,今后买票可能要比别人贵几倍!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草案修改稿》规定,“扰乱航空器、车船等公共交通秩序,被执法部门予以处罚的,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在处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将其所购相关交通凭证价格提高到五倍以内。”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全国首部关于城市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条例修订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

地铁优先车厢高峰时段优先女性

《草案修改稿》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设置爱心座椅,供老年人、孕妇、残疾人等有需要的乘客优先使用,其他乘客使用的,应当让座,不让座的,司乘人员有权要求其让座。”同时规定“地铁可以设立优先车厢,在高峰时段优先车厢可以仅供残疾人、未成年人、女性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对于乘坐优先车厢的其他乘客,地铁工作人员应当劝离”。

禁止中小学生在教学场所玩电游

为加强中小学生在教学场所使用电子产品的规范,《草案修改稿》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中、小学生在教学场所内不得进行电子游戏活动,进行电子游戏活动的,学校可以代为保管手机、平板电脑等相关电子设备。”

境外不文明或将被“限制出境”

针对境外旅游不文明行为,《草案修改稿》规定,“公民境外旅游有违法不文明行为被旅游目的地限制入境的,公安及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在一至三年内不受理其再次出境申请。”

公共场所有不文明行为者将被驱离

在《草案修改稿》中,赋予公园、图书馆、博物馆、学校等公共场所安保及工作人员,对实施不文明行为且不听劝阻的人员进行驱离的权力。此外还赋予商场、宾馆、餐厅、银行、文体场所等营业场所的所有人、管理人,演唱会、大型赛事等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对于场所内实施不文明行为不听劝阻的,可以拒绝为行为人提供服务,且不退还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的权利。

拒不提供身份证明可进行人脸识别

《草案修改稿》规定,违法行为人拒不提供姓名、地址、联络电话等信息及身份证明文件的,现场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进行人脸识别,或者按照规定通知公安部门进行现场查验。此外,规定对未依法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大型公共活动、集会发生重大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可以约谈其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或公开道歉。

对重点整治行为顶格处罚

《草案修改稿》规定:“对于列入重点促进清单的违法不文明行为的,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以最高额度罚款。”

但《草案修改稿》同时也规定,因违法的不文明行为受到罚款处罚的,可以申请参加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参加社会服务的,可以折抵相应的罚款处罚。(记者 陈小慧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