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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学生人均建筑面积须4平方米以上 新办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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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学生人均建筑面积须4平方米以上 新办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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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规定了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义务、提供托管服务场所建筑面积、托管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卫生食品安全管理、配备工作人员人数等。

原标题:新《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托管学生人均建筑面积4平方米以上

深圳晚报2019年09月05日讯 昨日,记者从最近一期政府公报上获悉,新的《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已通过审议,9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2008年12月31日发布的《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废止。新的《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规定了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义务、提供托管服务场所建筑面积、托管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卫生食品安全管理、配备工作人员人数等。

托管机构建筑面积

应在80平方米以上

《办法》所称的校外托管机构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的,受学生监护人委托在学校以外为学生提供就餐、午休、放学后托管等课后托管服务的机构。

《办法》指出,依法取得商事登记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托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校外托管服务:一是有符合消防、建筑、卫生、食品经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相关条件的服务场所、设施;二是有与开办规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校外托管机构的建筑面积上,《办法》明确规定,提供托管服务的场所应当符合建筑物结构安全,确保与危险化学品保持法定的安全距离,其建筑面积应当在80平方米以上,托管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应当在4平方米以上。校外托管机构提供托管服务的场所不得与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同在一栋建筑内,禁止在地下室、仓储建筑、污染区、危险区等场所提供托管服务。

托管25人以下学生

应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

《办法》规定,校外托管机构应当根据托管学生人数配备工作人员,托管学生在25人以下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每增加20名学生的,应当相应增加1名工作人员。校外托管机构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当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没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校外托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其从事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违反相关规定

情节严重的或罚20000元

校外托管机构还应当履行相关安全管理义务,如安排专人确保托管学生的接送工作,晚托后应当确保学生由学生监护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接走;未接到托管学生的,应当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所在学校并积极查找;学生托管期间应当始终有工作人员照看;发现学生生病、受伤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救助托管学生,并且及时与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所在学校取得联系。

校外托管机构若违反此规定的,将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处以20000元罚款。(记者 王宇)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