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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卫生监督所举行卫生行政案件处罚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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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卫生监督所举行卫生行政案件处罚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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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法律法规的规定,8月28日下午,南山区卫生监督所依照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的申请,对某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一案,依法组织了公开听证会。

深圳新闻网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王志明 通讯员 谢旅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法律法规的规定,8月28日下午,南山区卫生监督所依照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的申请,对某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一案,依法组织了公开听证会。

为保证听证会在公开、公正、公平中进行,南山区卫生监督所对本次听证会进行了全过程录像,还专门聘请了3名有资质的听证员到场进行听证,并由其中的一名听证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人和一名执法人员担任书记员,现场制作听证笔录。整场听证会分为陈述申辩、质证、辩论三个阶段进行。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理由、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建议,案件当事人随后进行陈述和申辩。在听取双方的质证和辩论后,听证组会将听证笔录及听证意见书提交给南山区卫生监督所,由南山区卫生监督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在历时3小时的听证会上,当事人充分行使了自己的申辩听证权利,案件承办人员也提供了有力的、充足的证据,整场听证会体现法律的公正、公开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彰显人性化执法的新理念,既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同时对行政执法工作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