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深圳新闻>政务新闻>信息公开>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逾期未处理案件法律文书的公告(20190823)

条评论立即评论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逾期未处理案件法律文书的公告(20190823)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我局查处的下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涉案当事人见公告后,到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违章处理窗口(地址1: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深汕路(龙岗段)7号,电话28922538;地址2: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35号,电话27750088;地址3:深圳市南山区关口路50号,电话26087904)处理。

我局查处的下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涉案当事人见公告后,到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违章处理窗口(地址1: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深汕路(龙岗段)7号,电话28922538;地址2: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35号,电话27750088;地址3:深圳市南山区关口路50号,电话26087904)处理。如涉案当事人未依法处理相关案件,将承担对其不利之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未处理案件法律文书一览表(20190823)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