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深圳新闻>深圳要闻>

公共平台搭凉亭花架引来邻居投诉 被投诉人辩称没有违规行为

条评论立即评论

公共平台搭凉亭花架引来邻居投诉 被投诉人辩称没有违规行为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近日,市民赵先生向深晚报料称,福田区益田村10栋204业主在相邻建筑楼顶违规搭建,严重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被投诉人认为自己没有违规行为,愿意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

原标题:

公共平台搭凉亭花架引来邻居投诉

被投诉人辩称没有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建议协商处理或提起诉讼

被投诉人在相邻的楼顶平台搭建的凉亭和花架。 深圳晚报记者 叶洋特 摄

深圳晚报2019年8月22日讯 近日,市民赵先生向深晚报料称,福田区益田村10栋204业主在相邻建筑楼顶违规搭建,严重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被投诉人认为自己没有违规行为,愿意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益田村管理处、益田社区工作站表示没有执法权,福保街道执法队认为属于《物权法》规定的相邻权出现纠纷,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投诉人提起诉讼。

市民投诉:

邻居在楼顶公共平台

搭建凉亭和花架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深晚记者到现场进行走访。益田村10栋位于福田区益田村社区内,与之相邻的是深绿田净菜超市,该超市所在的建筑只有一层楼,楼顶是个大平台。在赵先生的带领下,深晚记者来到10栋楼顶。往超市的方向俯视观察可以发现,旁边大平台上摆放着大量花架、绿植、杂物,中间还有一个巨大的凉亭,凉亭内放置着一些桌椅。

“真的太夸张了,这些花架越搭越多,生生把人家的楼顶平台改造成自家小院。”赵先生无奈地说,“而且花架上的植物越长越茂密,把我家窗户的光线完全遮挡住。”赵先生的家在10栋201,东面的窗户和大平台南面离得很近,深晚记者在该窗户边看到,平台上一些植物的叶子已经延伸过来。“不仅光线不好,这些植物还带来特别多蚊虫,窗户附近也很臭,现在几乎不敢开窗。”赵先生说。

深晚记者在现场看到,10栋2楼东侧并没有与大平台相连的通道。“他们把自家主卧室窗户打通后,到旁边的楼顶上搭建。相当于破窗而出在别人家房顶给自己建了个后花园。”赵先生认为,“私自破窗开门破坏房屋外貌应该是违规的,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赵先生表示,几年来他多次向益田村管理处、益田社区工作站、福保街道办事处、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诉。赵先生坦言,“这个平台是业主共有空间却被他霸占,希望对方尽快清空平台并恢复东外墙。”

被投诉人:

没有违规且愿意配合

有关部门工作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深晚记者辗转联系上204的业主胡先生。“我们在这住了几十年,那是一块公共平台,周围几户人家都有使用权,我只是搞一些绿化并没有违规搭建。”胡先生提到,“赵先生投诉了不下十次,每次管理处、工作站或者城管执法队都会来现场查看。”

胡先生带记者通过他卧室进入楼顶平台。该卧室东侧有个飘窗,通过小楼梯可以走上飘窗,飘窗侧面有个改造过的玻璃小门,通过小门可以到达旁边的楼顶平台。“我们在原有飘窗上开了个小口,执法人员来看后没有提出整改意见。”胡先生说。

深晚记者走进从楼顶俯视看到的凉亭,“这不是固定的凉亭,而是可以随时收起来的伸缩雨棚。”胡先生抬起其中一个支撑腿时说,“花架和他家窗户中间还有一段距离,赵先生认为有遮挡的话可以跟我们友好商量怎么消除影响。”胡先生认为,“如果有关部门认为这些东西违规,我愿意配合清除。赵先生有诚意沟通协调解决的话,我也愿意进行洽谈。”

市民赵先生投诉窗户光线被植被遮挡。 深圳晚报记者 叶洋特 摄

相关部门:

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为此,深晚记者采访了益田村管理处。该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赵先生反映过很多次这个情况,我们也多次上门了解。因为管理处没有执法权,我们只能将情况上报,然后促进双方进行协商。”益田社区工作站方面提到,已多次介入让双方协商解决,但工作站也没有执法权,后续也只能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于此事,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福保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回复称,“赵先生已经投诉过很多次,我们也安排执法队员前去查看,但并未发现违规行为。这种情况应该属于《物权法》规定的相邻权出现纠纷,不在我们管辖范围内,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处理,投诉人也可以起诉对方。”

律师意见:

可依据《物权法》

相关规定提起诉讼

针对此事,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游润惠认为,该事件涉及到的主要是《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相邻采光权,该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然,该条文中的“建筑物”可作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的建筑物专指房屋;而广义的建筑物指人工建筑而成的所有东西,事件中提到的雨棚和花架是否属于物权法所指的“建筑物”,因无明文规定还值得商榷。

游润惠提到,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楼顶是属于整栋楼所有业主的共有空间,应当由该栋楼的所有业主决定其使用方式,而不是由靠近该楼顶的业主独自占有使用。建议从有利于邻里关系的原则出发协商处理,物业方面应该积极承担责任,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共识。此外,赵先生和有楼顶共有权的业主,可以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楼顶的共有空间属性。

(记者 叶洋特)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