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前男友吵架“气不过”竟谎称被强奸,女子报假警被处罚
深圳特区报2019年8月19日讯 近日,光明一女子因琐事与前男友发生争吵,因"气不过"竟谎称其被前男友强奸。最终,该女子被依法予以训诫并处以行政罚款。
当日22时许,光明公安分局马田派出所接到一名刘姓女子报警称,其受到强奸威胁。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找到报警人刘某(46岁)并现场对刘某进行初步询问。据刘某反映,想要"强奸"其的是她的一名男性朋友赵某,因其奋力反抗,赵某很生气,抢走了房门钥匙,并将自己锁在屋内。
根据刘某提供的信息,民警很快找到了赵某,并对赵某进行询问。在民警问及赵某是否实施凌辱刘某的行为时,赵某矢口否认,并声称被冤枉。
两人各执一词,肯定存在隐情。于是,民警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询问。刘某在描述"被强奸"的经过时,前言不搭后语,最终,刘某改口,向民警坦白其并没有被凌辱,只是因为生气才报警的。原来,赵某是刘某前男友,当晚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后,赵某一气之下便拿着刘某的房门钥匙离开,并没有对刘某实施凌辱行为。而刘某一时愤懑不平,便谎报警情称自己被强奸。
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后,民警对刘某和赵先生进行批评教育。刘某因谎报警情,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依法予以训诫并处以行政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