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原创新闻>

光明1家企业废气直排被查封

条评论立即评论

光明1家企业废气直排被查封

分享

深圳新闻网8月18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陈圆圆 通讯员 汪婷 范江锋)针对某些企业经常利用节假日、夜间、雨天进行违法偷排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建立了专项执法工作机制。8月17日上午,该局利用周六的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雨天突击检查,共出动人员189人次,检查企业21家次。检查发现,公明街道下村深圳市某精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喷漆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当、废气未经处理直排的环保违法行,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勘察询问笔录,对喷漆设备进行查封,并拟对该公司立案处罚。

据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围绕茅洲河水质达标攻坚和“深圳蓝”行动,该局加大对污染源的整治力度,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专项行动,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92宗,查封46家,处罚金额985万元。

相关链接:

1.根据《光明区落实2019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方案》,禁止新、改、扩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废气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

2.工业企业涉及有废气产生的工艺,须落实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将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