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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市分期偿还本金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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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市分期偿还本金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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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2020年深圳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  2018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等17期分期偿还本金政府债券(具体名单见附件)采用减少面值的办法办理本金兑付。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2020年深圳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

2018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等17期分期偿还本金政府债券(具体名单见附件)采用减少面值的办法办理本金兑付。在各期债券信息披露文件约定的日期偿还约定的债券本金金额,按偿还时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额比例进行支付,本金、利息金额精确到0.01元,0.01元以下的尾数部分全部舍去。已兑付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至2019年深圳市分期偿还本金政府债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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