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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公建公营养老机构成本核算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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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公建公营养老机构成本核算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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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人工成本持续上升,而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远低于准成本价,导致其运营面临资金压力。

一、项目背景

近两年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人工成本持续上升,而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远低于准成本价,导致其运营面临资金压力。市政府第一百七十三次常务会议要求,要综合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状况、物价上涨幅度等因素,加快研究公办养老机构收费准成本定价机制,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收支平衡能力。

二、项目内容

1.查阅、分析公建公营养老机构相关政策;

2.对我市6家公建公营养老机构进行成本核算;

3.对公建公营养老机构的运行、收费等提出建议,形成《深圳市公建公营养老机构成本核算的分析研究报告》。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周期: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投标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实施方案及投标报价单(原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须一式两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9年8月15日下午18: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1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5832171。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高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