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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看中对面楼里女孩心动不已,于是爬防盗窗钻进女孩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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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看中对面楼里女孩心动不已,于是爬防盗窗钻进女孩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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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看到对面楼里的女孩心动不已,隔空大喊要微信号码未果,竟夜闯闺房求微信号。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严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原标题:看中对面楼里女孩,他爬防盗窗钻进女孩闺房

深圳晚报2019年8月8日讯 一男子看到对面楼里的女孩心动不已,隔空大喊要微信号码未果,竟夜闯闺房求微信号。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严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严某33岁,在工厂工作,至今未谈过恋爱,家里催婚催得很急。有一天下午,他无意中从窗外望去,看到了对面小区二楼的女孩刘某某,十分心动。严某激动地对女孩隔空大喊示爱,女孩并没有理会。

当晚,严某决定一定要拿到女孩的微信。经过仔细观察,他发现刘某某防盗窗的逃生窗口并未锁死,就从阳台窗口翻了进去。熟睡中的刘某某忽然惊醒,看到一名陌生男子站在床边,惊恐地询问对方是谁。严某看着女孩回答,他是下午向她大喊示爱的人,现在过来只是想加微信好友。刘某某拒绝了,并哭着央求严某赶快离开她家。严某便从正门离开了。

次日,刘某某依旧非常害怕,就去派出所报了案。经过警察的调查发现,严某夜晚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属于犯罪行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严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被告人严某判处十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严某能如实供述基本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且是初犯,并有坦白情节,可以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八个月。严某没有提出上诉。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曹鹏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