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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热食品禁入动车”应成全国统一规定

“自热食品禁入动车”应成全国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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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地禁止旅客携带自热食品以及气味难以消散的泡面等食品,却又没有为旅客提供更多更好的选择,实际上是服务意识不强的表现。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其中规定,明确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等行为,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自热食品加热时间短、种类丰富、方便快捷又美味,赢得不少出行人的青睐。但内部发热包的成分,即铁粉、铝粉、焦炭粉、活性炭和生石灰等却暗含使用危险。加水之后,水与这些发热材料会发生剧烈反应,蒸汽温度可在极短时间内达到150摄氏度,有可能给人造成烫伤等危害。民航早已禁止旅客携带自热食品,原因就是镁铝粉属于危险物品。为了保障高铁乘客的安全,以及高铁的正常运行,应该由国家统一立法禁止在列车上使用此类自带加热食品,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六水

自热食品不上动车,还要靠旅客的自觉。实际上,动车上存在许多可供选择的就餐方式,不论是动车自身提供的餐饮,还是在各主要站点提供的预约点餐,或者是乘客自带食品,一般都能满足旅客用餐的基本需求。再者说,大部分动车的旅程时间较短,旅客下车之后再好好用餐也未尝不可。当然,有些携带自热食品的旅客可能并没有认识到自热食品的安全隐患,所以也需要相关部门加以宣传引导。比如铁路总公司可以制作相关的宣传视频,在动车上播放,以提高人们的安全乘车意识。——春华

禁止自热食品上火车的规定背后,还有其他问题值得相关部门深思。一是既然自热食品有爆炸风险,那么就不应当只在动车上禁用,而应当从源头杜绝该类危险性食品进入市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铁路部门也应当从自身服务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反思。如果动车可以为广大旅客提供性价比高、经济实惠、物美价廉的便当,旅客大可不必携带过多食品上火车。一味地禁止旅客携带自热食品以及气味难以消散的泡面等食品,却又没有为旅客提供更多更好的选择,实际上是服务意识不强的表现。

[责任编辑:柯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