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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政府常务会议 传达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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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政府常务会议 传达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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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6日上午,盐田区召开区政府五届七十五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并就做好盐田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陈琳君)2019年8月6日上午,盐田区召开区政府五届七十五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并就做好盐田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军,区领导时卫干、雷卫华、王琨、乔宏彬、罗毅参加会议。

盐田区政府五届七十五次常务会议

会议指出,各单位、各街道办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条例》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单位“一把手”作为落实《条例》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熟练掌握和切实执行《条例》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好《条例》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确保区政府的每一项决策、每一个行动都在法律的框架和轨道上运行。

盐田区政府五届七十五次常务会议

会议要求,区司法局要对照国务院、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牵头修订完善盐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健全政府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各单位、各街道办要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自觉将决策权力置于《条例》和《规定》的“制度笼子”,杜绝“任性”“随意”决策。特别是要针对2018年法治政府绩效考核中出现的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严谨等问题,对标对表,认真整改,切实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追究,用好责任追究这一“ 监督利器”,遏制以往个别干部“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决策行为,倒逼每位参与决策的党员干部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党纪国法放在心中,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杨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