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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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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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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规范经营,督促企业提升运营服务质量,我局会同其他相关单位依据《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于2019年7月1日启动了我市2019年度第二季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工作。

为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规范经营,督促企业提升运营服务质量,我局会同其他相关单位依据《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于2019年7月1日启动了我市2019年度第二季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工作。经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综合评分及对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最终形成了我市第二季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结果。

一、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重点结合交通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建立符合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运营服务、运营管理、安全应急、公众评价、附加项等5大类,共21项具体指标。考核满分为100分,另设附加项5分。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摩拜单车与OFO单车。

三、考核实施单位

组织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参与单位: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四、考核工作过程

本次考核工作自2019年7月1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2019年7月1日至7月10日,各相关单位按照考核工作分工,完成考核材料的收集、现场抽查以及相应考核指标的评分工作。

2019年7月11日至7月15日,我局经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综合评分,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2019年7月16日至7月30日,我局将初步考核结果征求市城管、市交警、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各相关部门和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意见。

2019年7月31日至8月1日,我局根据各相关单位、各企业反馈的意见对初步结果进行复核,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2019年8月2日至8月10日,公布最终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

结合企业报送材料、政府日常巡查抽查、第三方机构调查、市民评价等,形成2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并充分征求了各相关单位、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的意见。最终确定2家企业本次服务质量考核得分分别为:摩拜单车68.04分、ofo单车47.30分。

与第一季度相比,2家企业得分均有所上升,摩拜单车环比提升3.08分,ofo单车环比提升1.74分,其中两家企业均在五大类考核指标中的“运营服务”类考核中环比得分上升明显,反映出企业运营服务水平有所提升。

从各企业考核得分来看。摩拜单车各项考核指标得分高于OFO单车。OFO单车主要受收取押金、坏车率高等因素影响,导致其用户规模下降、用户满意度及各区政府评价较低,其日均骑行量、车辆周转率、押金管理、车辆完好率、公众满意度及专项检查等各项指标扣分相对较多。

从各项指标得分来看。用户保险购买、投诉处理率、信息公开、数据接入、附加项等指标得分率均达到100%。虽然督促企业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清理效果显现,抽查车辆中损坏车辆规模有所下降,但两家企业遗失车辆及坏车总体规模仍较高,摩拜单车与OFO单车车辆活跃度得分率分别为13.40%、0%。此外,各企业对乱停放车辆秩序管理不到位、响应不及时等问题依然突出,其中摩拜单车热点区域车辆管理、车辆日常秩序管理得分率分别为46.67%、23.75%;OFO单车热点区域车辆管理、车辆日常秩序管理得分率分别为33.00%、16.25%。

总体来看,目前各企业运营管理规范化程度和服务水平整体偏低,企业在停放秩序管理、车辆调度清运、故障残旧车辆回收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我局将督促企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

附件: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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