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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警方破获非法经营“烟弹”案 为深圳办理单案案值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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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警方破获非法经营“烟弹”案 为深圳办理单案案值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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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电子加热烟具,配上“烟弹”,无需点燃便可以“吞云吐雾”,但从国内购买的这种电子烟“烟弹”大都是通过非法渠道流入,破坏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原标题:南山警方破获非法经营“烟弹”案 为深圳办理单案案值最大案

深圳特区报2019年7月19日讯 一个电子加热烟具,配上“烟弹”,无需点燃便可以“吞云吐雾”,但从国内购买的这种电子烟“烟弹”大都是通过非法渠道流入,破坏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7月18日,南山警方通报,南山公安分局联合南山区烟草专卖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烟弹”案,捣毁一条非法“烟弹”销售链,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烟弹”5600余条,初步查明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今年年初,南山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桂庙路大板桥社区内存放大量电子烟“烟弹”这一线索。据调查,这些“烟弹”是一种加热不燃烧的新型卷烟,通过电子元器件加热而不是燃烧的方式吸食。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鉴别检验,这些电子烟的“烟弹”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属于烟草管制品,未经烟草专卖局批准不得进行买卖。1月28日,南山警方和南山区烟草专卖局采取联合行动,在大板桥社区某住宅三楼捣毁了一个利用网络销售“烟弹”的窝点,现场抓获一名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5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交代其在没有取得烟草经营权的情况下,从2018年年初开始在网络上销售加热不燃烧的新型卷烟,销售的“烟弹”都是外国品牌或专供出口的回流卷烟,一般一条“烟弹”的售价在150元到400元不等。根据嫌疑人的供述情况和掌握的交易记录,南山警方循线发现一条完整的“烟弹”非法销售链,嫌疑人黄某只是这条销售链的中间商,他的背后有多个分销下线和多个进货渠道。为此,南山警方和南山区烟草专卖局乘胜追击,分别在深圳市、汕头市、北京市等地陆续抓获了销售下线黄某德(男,24岁)、进货上线李某伟(男,25岁)、进货上线林某展(男,27岁)、销售下线张某达(男,28岁)、销售下线张某(男,37岁)。据悉,此次打击行动是目前深圳办理加热不燃烧的新型卷烟案中单案案值最大的案件。

警方提醒,吸烟有害健康,目前市面上仍有不少人私自销售电子烟“烟弹”,而“烟弹”本质上仍是烟草制品,企业和个人从事烟草批发零售,必须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切勿为了眼前的利益触犯法律法规。

(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龙威 唐婷)

[责任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