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建设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切实做好项目立项、招标文件等的评审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类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项目评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加入我局专家库,参与我局建设工程项目评审工作。现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条件
1.从事建设工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专业业务。
2.熟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政策和业务理论知识。
3.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在65周岁以下(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4.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在深圳居住。
二、评审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我局管理制度及项目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独立评审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服从评审现场管理,保守评审过程中接触的商业秘密;
2.参加评审的项目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按照法律规定,客观公正、严谨认真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对其评审意见负责;
4.及时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5.当工作单位、通讯电话、技术职称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更新信息;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评审专家参加我局组织的项目评审活动,我局将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酬劳发放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17〕49号)的相关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
四、评审专家资料审核及聘用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将个人信息资料上传至huzebin@cgj.sz.gov.cn,材料包括:
1.申请人签署加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社会专家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4.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意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收到资料后,我局将对申请人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筛选,符合资格条件的,通知其本人携带上述信息资料原件到我局复核。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并经局公办会审定后,通知其本人入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行局专家库。
报名时间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8月4日。如有疑问,可致电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综合处)咨询,咨询电话:0755-83916681。
特此公告
附件:1.加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社会专家库申请表
2.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社会专家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