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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集建设工程项目评审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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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集建设工程项目评审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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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局建设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切实做好项目立项、招标文件等的评审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类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项目评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加入我局专家库,参与我局建设工程项目评审工作。

为加强我局建设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切实做好项目立项、招标文件等的评审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类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项目评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加入我局专家库,参与我局建设工程项目评审工作。现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条件

1.从事建设工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专业业务。

2.熟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政策和业务理论知识。

3.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在65周岁以下(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4.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在深圳居住。

二、评审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我局管理制度及项目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独立评审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服从评审现场管理,保守评审过程中接触的商业秘密;

2.参加评审的项目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按照法律规定,客观公正、严谨认真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对其评审意见负责;

4.及时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5.当工作单位、通讯电话、技术职称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更新信息;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评审专家参加我局组织的项目评审活动,我局将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酬劳发放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17〕49号)的相关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

四、评审专家资料审核及聘用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将个人信息资料上传至huzebin@cgj.sz.gov.cn,材料包括:

1.申请人签署加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社会专家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4.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意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收到资料后,我局将对申请人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筛选,符合资格条件的,通知其本人携带上述信息资料原件到我局复核。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并经局公办会审定后,通知其本人入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行局专家库。

报名时间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8月4日。如有疑问,可致电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综合处)咨询,咨询电话:0755-83916681。

特此公告

附件:1.加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社会专家库申请表

2.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社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