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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开展《政府投资条例》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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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开展《政府投资条例》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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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下午,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会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处有关负责同志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全区各职能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及代建单位近100人参加了培训。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李慧 通讯员 陈浪波 陈晓晖)7月3日下午,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会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处有关负责同志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全区各职能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及代建单位近100人参加了培训。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马祖麟传达了区政府七届七十一次常务会议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一是要加快制度文件修订,清理与《条例》不符的规定,规范全流程管理。二是要明确政府投资使用范围,确保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从制度上防止“拍脑袋”决策、“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三是要规范前期审批,强化实施过程,加大事中事后监督力度,确保高效发挥投资效益。对有代表性的已建成项目,要开展后评价工作,对项目审批和实施进行全面评价。

市政府发改委投资处李斌为罗湖介绍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详细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对比《条例》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异同点,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

此次培训,使参会人员进一步了解《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我区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