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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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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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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外商投资统计制度(2017年)〉延期的通知》(商办资函〔2019〕178号),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外商投资统计制度(2017年)》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5月,名称修改为《外商投资统计调查制度》。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外商投资统计制度(2017年)〉延期的通知》(商办资函〔2019〕178号),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外商投资统计制度(2017年)》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5月,名称修改为《外商投资统计调查制度》。请配合前海管理局及各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统计调查相关工作,及时提供出资证明书、验资报告等材料。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