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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养老服务标准规范研制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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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养老服务标准规范研制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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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打造深圳标准构建质量发展新优势行动计划(2015—2020年)》《2019年深圳标准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标准+养老服务”工作。投标文件须一式两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一、项目背景

  根据《打造深圳标准构建质量发展新优势行动计划(2015—2020年)》《2019年深圳标准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标准+养老服务”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设施标准、管理标准,以推广落实标准为抓手,推动各级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发展、标准化服务。

  二、项目内容

  对我市养老服务设施机构运营现状以及服务质量开展全方位的摸底调查,搜集相关数据以及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分析我市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各项因素,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的退出和禁入机制,增加活动异常名录等制度,完善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后续监管。形成《养老机构异常名录管理规范》标准化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协助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技术规范》风险评估、专家评审以及宣传推广应用等相关工作。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周期: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投标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实施方案及投标报价单(原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须一式两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9年7月2日下午6: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1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5832171。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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