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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蒋溪林局长“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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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蒋溪林局长“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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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司法鉴定处主任龚艳梅,市法律援助处主任陈加满到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与来访群众L先生面对面、零距离交流,倾听服务诉求,接受批评意见。

6月20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司法鉴定处主任龚艳梅,市法律援助处主任陈加满到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与来访群众L先生面对面、零距离交流,倾听服务诉求,接受批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司法部关于“普遍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的要求,市局于6月启动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工作,局领导、处领导均参与值班和接访工作。

当天上午9点15分,提前预约的L先生到达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L先生是从网上了解到“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信息,通过电话预约后,特意从南山区来到市里,想借此机会反映自己关于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管理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L先生通过亲戚申请法律援助的经历和自身感受发现,目前部分法律援助律师存在“服务能力不强、服务意识薄弱、服务语言不规范”等问题,希望司法局能够加强律师监管力度,制定选拔、考评制度,同时将群众对律师的满意度评价纳入考评内容。

溪林局长对L先生关注和支持司法局工作表示感谢,也对个别法援律师存在不当言语当场表示歉意。溪林局长表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要不忘初心,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习近平总书记说“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局将进一步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对于存在的问题将积极改进,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得为群众服务。

陈加满主任现场表态,下一步将制定“禁止用语和规范用语”,加强法援律师的培训,同时通过出台选拔考评办法、案件指派办法、案件质量评估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管理。

对与司法局长“面对面”交流,L先生表示满意,认为“司法局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非常好,这拓宽了老百姓的表达途径,真正做到了让老百姓的诉求有处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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