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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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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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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我局依法开展“修订《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提供咨询服务。4.为《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订草案)》资料收集、征求意见、听证工作、合法性审查提供咨询服务及必要的协助。

  一、项目概括

  为更好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证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效率,现特对“《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优秀的专业机构承接此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研究国家、广东省和本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的规定,根据贵局委托组织7名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围绕《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订草案)》的制度内容及起草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等事项进行论证,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2.研究国家、广东省和本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规定,根据委托组织7名专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围绕《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订草案)》各项制度中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主要包括公共安全、社会稳定、成本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以及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形成《专家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及化解措施建议,为后续风险处理做好准备。

  3.为我局依法开展“修订《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4.为《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订草案)》资料收集、征求意见、听证工作、合法性审查提供咨询服务及必要的协助。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社会组织。(提供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具有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项目经验;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为2019年6-12月;

  2.本项目服务费用为8.65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3.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专项验收报告等技术文档及报表。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原件);

  4.项目实施方案(原件);

  5.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

  投标文件须一式伍份,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4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志浩,联系电话:0755-25832778。

  七、评标方法

  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票决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http://mzj.sz.gov.cn)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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