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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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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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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罗湖区委七届第八十九次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罗湖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刘嘉敏)5月30日上午,罗湖区委七届第八十九次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罗湖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罗湖区委书记贺海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当前我区经济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转型,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密切配合、精准发力,确保二季度GDP增速目标如期实现;要力保完成服务业相关指标,做好主要经济指标量化评估工作,走访辖区各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调研,围绕保增长工作提供精准服务,切实解决企业问题;要狠抓城市更新工作,推动重大项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工建设,确保辖区经济保增长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会议要求,要抓好传达学习,层层开展学习活动,使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要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对35个单位党组设置情况作进一步梳理,及时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要严格对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把业务抓实抓牢,并及时进行查缺补漏。要结合《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进一步优化完善辖区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办法,完善“多考合一”工作机制和考核工作程序,推动干部担当作为。要加强执行监督检查,把《党组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纳入区委政治巡察、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党组(党委)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落实情况作为单位抓班子、带队伍能力评价的重要方面,盯紧抓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刘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