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原创新闻>

让青春与法同行 让校园充满阳光 南山区“反校园欺凌”活动周启动

条评论立即评论

让青春与法同行 让校园充满阳光 南山区“反校园欺凌”活动周启动

分享

5月28日,南山区“反校园欺凌”法治教育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海德学校举行。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志明 徐哲康)法律,是日常生活的准则,也是行为活动的规范。法治建设,使社会有序运转,使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为了让全体师生更好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5月28日,南山区“反校园欺凌”法治教育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海德学校举行。活动由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南山区教育局主办,南山二外(集团)海德学校承办。

南山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根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爱军,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何勋以及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少波、区教育局副局长杨珺等领导出席会议。

本次“反校园欺凌”法治教育周活动时间为5月28日至5月31日,将开展“反校园欺凌”主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法治讲座、学生模拟法庭暨“检查开放日”等一系列活动,形式生动,内容丰富多彩。活动旨在让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开展反欺凌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他们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反校园欺凌”的意识,让法治文明在师生的心中扎下根来。

“我们要做到心中有法,守法、知法。校园欺凌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反对校园欺凌的意识应该在每位同学心中牢牢扎根。”在启动仪式上,海德学校八(6)班学生代表、曾获得“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的林思宜同学发表感言。她表示,作为中学生,应该严于律己,努力学习,把遵纪守法内化为自己自觉的行动,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与法同行,反对校园欺凌,弘扬校园正能量。

“面对校园欺凌,我们应积极行动起来,反对校园欺凌,远离校园欺凌。”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负责人、海德学校党总支书记李女欢表示,本次“反校园欺凌”法治教育周正是一个良好的契机,让同学们有机会与检察官们近距离接触,学习法律知识,培养反校园欺凌意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希望同学们认真参与每项活动,并能将所学到的知识结合到实际生活、学习中,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增强自我防范的能力。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何勋希望孩子们不仅要好好学习,更要关注社会问题。他表示,检察官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深切体会到,未成年人犯罪正如一条被污染的河流,从下游治污很难,要从根本上治理河流污染,需要反溯回上游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解决。校园欺凌也是上游的污染源之一。同学们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的主人,民族的希望,你们要对校园欺凌说不,校园欺凌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孙爱军作为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法治副校长,希望同学们,一要正心明理,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浸润心田。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学会控制个人情绪,保持一种温和平静的心态去对待同学,处理矛盾,尊重文明和秩序。二要崇尚法治,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牢记于心。要不断提高对法律常识的了解,培养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除了自己争做守法小公民,还要争当法治宣传员。三要勇敢立行,对违纪违法不良行为勇敢抵制。要坚信邪不压正,坚决向校园欺凌行为说不。要相信父母、老师和检察官乃至全社会都是你们坚强的后盾,都会为你们保驾护航。

刘根平表示,本次活动意义重大。学校教育需要各方支持,孩子的成长需要各方面的呵护。认识校园欺凌的种类和性质十分重要,尤其是互联网时代,校园欺凌不仅发生在校园里,也包括网络欺凌。希望各校认真组织活动,切实收到成效。他建议,反校园欺凌一要做到校内有办法有方案,将其纳入日常教育中来。二是家校进一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三是调动各方力量,形成综合防护的环境,为健康的校园环境提供保障。同时,反校园欺凌也是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纳入常规,形成制度。

本次“反校园欺凌”法治教育周,将开展“反校园欺凌”主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法治讲座、学生模拟法庭暨“检察开放日”等一系列活动。其中,“反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于启动仪式后在海德学校校门广场进行。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现场说法、法律咨询等形式,为师生们就“反校园欺凌”法律知识答疑解惑!


[责任编辑:杨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