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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长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港航业子项受理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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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长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港航业子项受理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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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交规〔2018〕3号)《〈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业(深圳飞子项)及港航业项目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9号)有关规定,2019年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港航业子项资助受理工作于5月5日启动。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交规〔2018〕3号)《〈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业(深圳飞子项)及港航业项目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9号)有关规定,2019年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港航业子项资助受理工作于5月5日启动。

  但根据部分企业反映,在准备申报材料过程中遇到了中华航运网系统故障,无法打印相关材料,以及业务系统数据缺失等问题,导致无法及时下载数据资料,影响了按时申报。为了让港航企业能顺利按要求向我局提交申请,特将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年5月31日,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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