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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大鹏大队开展猎虎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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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大鹏大队开展猎虎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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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为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管严查涉酒违法行为,净化辖区道路交通出行环境。5月22日,大鹏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猎虎整治行动。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大鹏大队将认真分析总结辖区涉酒驾驶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将持续开展常态“猎虎”与专项“猎虎”整治行动,做好酒驾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为辖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同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切勿驾车出行,保障辖区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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