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19年5月17日讯(记者 施冰冰)近日,记者从“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了解到,2018年9月1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在国内15个城市之间试行电子化转籍,打破原有转籍档案纸质传递的格局。目前,电子化转籍试点城市增加到了120个。 为小伙伴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想了解更多“电子化转籍”知识? 今天要为大家解读的是将于6月1号推行的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新政策将进一步助力电子化转籍工作全面开展,突出两个字:扩大。 政策内容 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快来看,你在的城市上“榜”了吗? 车辆网上转籍120个试点城市全公布 广东省内电子化转籍城市在原有的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基础上新增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揭阳6个城市。 免两地往返更省事 试点城市由15个增加到200个 辐射范围更广泛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微型载客汽车(包含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转籍变更迁出,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 操作指引 01 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 通过“交管12123”App进入机动车转籍版块进行业务申请; 登录网上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网址:http://szjj.sz.gov.cn),或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机动车转入(含变更转入)业务; 按时前往车管所办理业务。 02 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 车主不用到转出地,可直接通过“交管12123”App进入机动车转籍版块进行业务申请或到转入地车管窗口现场办理 。 更详细的“交管12123”在线申请教程,戳一图带你玩转“交管12123”机动车转籍在线申请! 办理指南 办理车辆转籍需提交以下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温馨提示: 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需查验机动车,交回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无需将车辆开回转出地验车。 注意事项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籍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审查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不属于六年免检车辆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属于2人以上共有,应当提交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代理人代为申请机动车转籍,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委托书;若代理人为单位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两地业务一地办 电子化转籍更方便!
近日,记者从“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了解到,2018年9月1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在国内15个城市之间试行电子化转籍,打破原有转籍档案纸质传递的格局。目前,电子化转籍试点城市增加到了120个。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