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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宣传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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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宣传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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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公益广告系列主题分别是讲文明树新风系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文明交通系列、文明礼仪系列、生态文明系列、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系列、传统文化系列。在同一主题中,工地可选用所在辖区宣传部门发布的区域特色主题画面,但不得选用其他辖区的主题画面(比如罗湖区的工地不得选用坪山区的主题画面)。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的制作、发布及日常维护等活动,近期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管理的通知》(深建质安〔2019〕56号)。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和公益广告宣传等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的工作部署,现将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管理有关补充要求和做好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认识工地围挡宣传的重要性

  工地围挡除了具有安全、美观、实用等基础功能外,还是我市公益广告、工作政策的重要宣传阵地。在工地围挡开展宣传工作,有助于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各有关单位要提高站位,进一步认识工地围挡宣传功能的重要性,务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工地围挡宣传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工地围挡宣传工作,为我市公益广告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等作出积极贡献。

  二、提质增效,进一步做好工地围挡宣传工作

  全市建设工程要按照以下要求进一步做好工地围挡宣传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宣传的画面质量和宣传效果。

  (一)工作任务要求。全市所有建设工程要结合实际情况选用市委宣传部发布的7个公益广告系列主题宣传画面。工地围挡现有画面不是这7个系列主题画面的,要在5月14日前完成更换。若有关部门有其他硬性规定需在工地围挡刊载其他宣传主题的(比如扫黑除恶宣传),应统筹考虑,保障满足相关工作要求。

  7个公益广告系列主题分别是讲文明树新风系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文明交通系列、文明礼仪系列、生态文明系列、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系列、传统文化系列。系列主题画面的网盘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QqHd7ZCL3VACiW2bje3P0g。提取码:83rc。

  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要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主干道两侧、重要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工地围挡,并在5月10日上午前,将各监管工地围挡画面选用信息报送我局(按照附表格式填报),我局汇总后将报市委宣传部。

  (二)发布量要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工地围挡原则应100%刊载公益广告,社会投资建设工程的工地围挡原则上应按照不少于围挡总面积的50%刊载公益广告。

  (三)主题选用原则。工地围挡宣传主题应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历史文化相融合。在7个系列主题中,优先推荐选用讲文明树新风系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

  在同一主题中,工地可选用所在辖区宣传部门发布的区域特色主题画面,但不得选用其他辖区的主题画面(比如罗湖区的工地不得选用坪山区的主题画面)。

  有条件的工地,可以定期更换围挡宣传主题,使各个系列主题画面得到充分展示。

  (四)保证主题完整性。工地围挡刊载的公益广告应保证主题的完整性,一个系列主题的画面应连续刊载,期间不得随意穿插混搭其他宣传画面。一个系列主题刊载完整后,方可排布下一个系列主题。

  (五)提高宣传画面质量。工地围挡宣传画面应平整、清晰、完整,要提高印刷制作质量,杜绝画面模糊、相邻画面印刷色差较大、尺寸相差较大、画面内容被误改等情况,要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中有关围挡的要求,合理确定画面尺寸,提高上画质量,粘牢、贴平,有效避免空鼓、脱落等问题。

  (六)严禁随意发布宣传内容。全市所有工地刊载的围挡宣传内容须经过审批同意,严禁未经审批同意,随意发布宣传内容。不得随意从非官方认可的网站、媒体中下载宣传画面、内容,并刊载到工地围挡上。不得更改市委宣传部发布的公益广告作品内容。未经宣传部门审批同意,不得在围挡画面上印制“市委宣传部监制”“深圳公益广告”等字样。需要自行设计制作公益广告作品的,必须报工程主管部门和宣传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在工地围挡刊载。政治类的公益广告不得刊载在工地围挡上。

  三、抓细抓实,加强工地围挡宣传工作的管理

  (一)加强宣传方案审批。实行围挡宣传方案审批制度,工地围挡宣传方案在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要报工程监督机构审批,重点审核宣传画面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是市委宣传部发布的系列主题内容,不在市委宣传部发布的系列主题范围的,应有市委宣传部或区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证明材料),未经审批通过不得在工地围挡刊载。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监管工地开展围挡宣传工作的培训指导,督促指导各工地有关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掌握工地围挡宣传工作的规定要求。

  (三)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工地围挡的日常维护管理,建立日常巡视检查制度,明确维护责任人,每日开展一次围挡画面巡查,对存在褪色、污损、脱落、过期等问题的,要及时发现、及时维护、及时更换,切实维护好工地围挡宣传画面。

  (四)加强监督执法。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将监管工地的围挡设置和公益广告制作、刊载、日常维护等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点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做好工地围挡管理,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要责令严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地铁集团、供电局要组织做好本单位领域各工地围挡的管理。各区(新区)住房建设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其他部门、街道办的业务指导,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全市工地围挡的公益广告管理工作。

  附件:

  1.在建工地围挡画面选用方案统计表

  2.7大公益广告宣传系列主题式样

  3.工地围挡宣传画面存在的问题示例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