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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三项品牌培育管理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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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三项品牌培育管理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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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昨天透露,该局借助标准化手段,牵头编制《品牌培育指南》《品牌管理体系、要求及实施》《品牌价值评价》三项深圳地方标准,并正式获批发布。

原标题:深圳发布三项品牌培育管理地方标准

在全国率先建立品牌建设标准体系

深圳特区报2019年05月10日讯 今天是第三个“中国品牌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昨天透露,该局借助标准化手段,牵头编制《品牌培育指南》《品牌管理体系、要求及实施》《品牌价值评价》三项深圳地方标准,并正式获批发布。这些标准覆盖了品牌培育、管理、评价与改进的全过程,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品牌建设标准体系,为企业打造高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提供了路径方法,为打造更具时代引领性的“深圳品牌”助力。

深圳高度重视品牌战略,培育出了一批享誉国际的知名品牌,但一直未形成品牌建设的标准体系。此次发布的三项标准独具地方创新性,与国际品牌评价标准化组织核心理念相接轨,融合深圳多年开展企业品牌培育和成功企业的管理经验。三项标准从品牌培育、品牌管理体系化建设和品牌价值评价三方面,为企业搭建起全流程、可持续的良性循环指导体系,填补了品牌标准的空缺。

《品牌培育指南》基于品牌培育的关键环节,为组织的品牌培育工作提供了涵盖培育基础、战略、过程管理、品牌保护、绩效评价、改进与创新等全过程、一体化的指导,助力深圳企业提升品牌培育能力。

《品牌管理体系、要求及实施》旨在为组织提供一套品牌管理体系建立、运营和持续提升的系统化思维和方法,引导组织建立健全品牌管理体系,提升品牌管理绩效和品牌竞争力。该标准指出:为建立、实施品牌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和效率,组织应设立品牌最高管理者。品牌最高管理者、品牌管理负责人应由组织最高管理者指定,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使其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品牌管理体系制度化和文件化,并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向最高管理者报告品牌管理的绩效、资源需求和改进需要;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品牌意识和体系化管理能力等。

《品牌价值评价》适用于企业自身开展品牌价值评价,也可作为行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品牌价值评价的参考依据,目的在于发现差距和不足,提供改进和创新的方向。(记者 何泳)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