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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推食品经营“申请人承诺制”,实现“不见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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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推食品经营“申请人承诺制”,实现“不见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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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继2019年2月28日推出食品生产许可“不见面审批”信息系统后,5月6日再次上线推出食品经营许可“不见面审批”信息系统。

深圳新闻网2019年5月7日讯 (记者 张蕊)深圳继2019年2月28日推出食品生产许可“不见面审批”信息系统后,5月6日再次上线推出食品经营许可“不见面审批”信息系统。其中,适用“申请人承诺制”的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零售药店、微小餐饮单位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延续、补发、注销,共6项业务实现“秒批”,无人工干预自动办理。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实现六大目标

随着深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推进,目前,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办理已实现六大目标:一是“不见面”,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申请人和受理、审批人员不需要见面就能办理食品许可业务;二是“0跑腿”,通过电子证书实现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取得许可证书;

三是“无纸化”,实行必要信息表单化、必须材料电子化,申请人无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即可办理食品许可业务;四是“大通关”,鼓励申请人自行在网上提交许可申请,对有现场服务需要的申请人,由全市各受理窗口提供代为录入申请服务,并实现窗口服务全城通办;五是“快审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食品许可智能审批、快速审批;六是“全透明”,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实时公开各个环节办理情况。打造阳光许可,规范许可行为,防范廉政风险。

食品生产许可效率提高

在食品生产许可办理方面,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稳步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方便了企业,提高了许可效率,保证了许可质量,强化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改革后的变化主要有:一是取消食品生产者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备案。申请人自行选择社会化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厂房选址设计等工作,无需提交备案;二是取消提交部分申请材料。明确申请人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不在法定申请材料之列的,一律取消;三是不再要求提交所有产品的发证检验报告。现场核查时,除首次申请许可或申请增加食品类别需提供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外,不再要求食品生产者提供检验报告;四是不再指定许可检验机构。申请人可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检验;五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只需根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真实标注委托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即可;六是取消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推动食品生产者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不再要求提交年检和年度自查报告。

全国首推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

为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加大无证食品经营疏导力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8月10日起对全市微小餐饮单位和零售药店食品经营许可试行“申请人承诺制”。

2017年6月26日对大型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经组织专家严格评审,符合条件的免予现场核查;2018年7月3日总结经验,扩大覆盖范围,对“申请人承诺制”大型连锁企业,将下属门店数量须达到50家以上的申请门槛,降至30家以上。

食药准入处处长马麟泳告诉记者,“申请人承诺制”从2016年开始试点,2018年7、8月份推广,这项改革是创新的,在全国没有先例可循。所以他们在进行“申请人承诺制”制度设计时深入调查研究,吃透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精神,积极主动跟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申请人承诺制”改革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目前,共有19家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通过专家评审适用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覆盖约2500个门店。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