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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变更红岭教育集团(石厦初中部)规划设计条件公开展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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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变更红岭教育集团(石厦初中部)规划设计条件公开展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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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岭教育集团(石厦初中部)位于福田区石厦二街与石厦三街交汇处,用地面积22041平方米。3.该项目为局部改扩建工程,拆除风雨操场、阶梯教室、校门卫室、主席台,改扩建后总规定建筑面积30650.03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功能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风雨操场、食堂等;

  红岭教育集团(石厦初中部)位于福田区石厦二街与石厦三街交汇处,用地面积22041平方米。该项目于2004年11月4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1-2004-0155号)。现福田区教育局申请红岭教育集团(石厦初中部)项目改扩建工程,因涉及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要求对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变更内容:

  (一)变更前

  1.规定容积率≤0.62;

  2.建筑覆盖率≤22%;

  3.总规定建筑面积13647平方米,其中教学办公楼10486平方米,食堂、单身宿舍1577平方米,风雨操场1562平方米,校门用房22平方米;

  4.建筑退用地红线:各边≥8米;

  5.停车位15辆。

  (二)变更后

  1.规定容积率≤1.39;

  2.建筑覆盖率≤65%;

  3.该项目为局部改扩建工程,拆除风雨操场、阶梯教室、校门卫室、主席台,改扩建后总规定建筑面积30650.03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功能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风雨操场、食堂等;

  4.建筑退用地红线:新建建筑各边≥0米,其中东侧及北侧建筑基底面≥3米,并营造城市公共空间。其余建筑按现状;

  5.停车位≥100辆;

  6.备注:该项目建筑方案布局经“8+1”建筑联展专家评审,本证根据已评审通过的方案予以核发。

  其余主要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7天(2019.4.29—2019.5.5)。公示期间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一楼信息公开窗口(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址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ft/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

  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

  3. 福田区福保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石厦路223号

  4.项目现场

  地址:福田区石厦二街与石厦三街交汇处红岭中学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附件:公示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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