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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当“钉子户”,占屋不搬竟还索赔50万?

2019-04-29 06:54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原标题:租户当“钉子户”,占屋不搬竟还索赔50万?

罗湖区罗芳村的城市更新项目

目前正在整体推进当中

市民张先生在罗芳村有一栋6层高的自建楼房

原本盼着早日交房签约

但这栋楼的其中一户租客就是不肯搬

和张先生僵持了一年多

张先生说

这租客向他提出难以理解的要求:

赔偿精神损失费

2016年1月,张先生把自己楼的3楼一单元出租给了租户金先生,每月租金1500。

2018年3月,张先生签订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就告知所有租户,因城市更新,需要和大家解除租赁关系。考虑到租户的困难,他还给了一定补偿,但租客金先生却始终不肯搬离。

锁门堵路 写字威胁

张先生说,从去年4月开始,对方不但拒付租金、水电费,也不搬走。一年多来,张先生一直在和这个租户协商沟通。

张先生说,对方要求他给予其70平米的安置房,后来又改成了赔钱,金额从十几万元一直追加到五十万元。

对方还将一楼大门上锁,用建筑垃圾堵住了楼道,还在楼道墙壁上写下了不少拒不搬离的文字。


双方见面远远开骂

今天中午,记者跟随张先生夫妇来到罗芳村,看到整个社区几乎所有楼房都已清空,唯独这栋楼的三楼还挂有衣物,租户见到他们前来,双方就隔着窗口开始对骂。



租户自称赔偿合理合法

租户金先生称,由于房屋已断水断电,他们只能从门前的消防栓取水来用,对于赔偿的诉求,他们自认为合理合法。



法院终审判决已下 进入强制执行期

张先生表示,事情经黄贝街道办和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张先生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4月中旬,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涉案房产为村民自建房屋,《租赁协议书》为无效合同。因此,法院要求租户限期退还涉案租赁房产。

目前法院限定的十天限期已过

但租户金先生仍不愿搬走

本月23日张先生向罗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方面已受理立案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蒋宗成、林春


[责任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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