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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司机连撞4车!下车后第一件事竟是淡定的去买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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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司机连撞4车!下车后第一件事竟是淡定的去买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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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交警于4月11日21时52分在龙华区观澜观光路马铺老村路段处理事故时,发现驾驶湘N****5号牌小车驾驶员吴某岸有危险驾驶的嫌疑。

深圳新闻网2019年4月16日讯(记者 刘晓宇)记者从深圳交警局获悉,深圳交警于4月11日21时52分在龙华区观澜观光路马铺老村路段处理事故时,发现驾驶湘N****5号牌小车驾驶员吴某岸有危险驾驶的嫌疑。

民警随即对吴某岸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测试结果为224mg/100ml。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05.56mg/100ml,已达危险驾驶标准。

经查,4月11日20时30分许,吴某岸在观光路新石桥村老乡家里吃饭喝酒,期间,吴某岸喝了2两白酒。

21时45分许,吃完饭的吴某岸下楼散步,看到路边贴着公告写着:明日起,道路画线不可以停车。

意识模糊的吴某岸看到公告后,立即走到停车的地方,准备驾驶湘N****5号牌机动车回家。

吴某岸驾驶车辆行驶至观澜观光路马铺村路段时,该车车身右侧与右侧路边停放的湘E****7、粤V****8、粤B****3、粤B****5号车车身左侧发生碰撞,行人曾某中为避让湘N****5号车翻越护栏受伤,事故造成五车部分损坏及曾某中受伤。

更令人震惊的是连撞四车后,吴某岸还异常淡定下车看了一眼后,自以为没什么事便去买烟了。

不久后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将其抓获!现如今,犯罪嫌疑人吴某岸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4月12日被刑事拘留。

普法小课堂

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驾属于违法行为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驾);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1千元-2千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5千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酒驾一直是交警重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驾驶人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反应速度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蜀黍再次告诫广大驾驶人,在举杯欢聚的同时,也要把安全行车放在首位,别因一时贪杯而带来终身遗憾!看完文章的来这里集合~

[责任编辑:郑晓鹏]